比选公告
2021
11/15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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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或“本公司”)发展资金需求,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高公司”)拟于2021年分别注册5期中期票据,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进行承销商选聘,负责组织完成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后续发行工作。

一、项目概况

1、发行主体: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产品:普通中票、含权中票(合并简称“中期票据”)。

3、拟注册额度:普通中票拟注册3期,每期不超过30亿元,合计不超过90亿元;含权中票拟注册2期,每期不超过30亿元,合计不超过6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以比选人实际资金需求为准)。

4、募集资金用途:项目建设投资、补充项目资本金或营运资金偿还既有负债等。

5、产品期限:根据发行时的实际需要确定。

6、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7、承销机构:本次比选将确定3期普通中票、2期含权中票的牵头主承销商,牵头主承销商在保证发行效率和降低成本的前提下,于取得中选通知书7个自然日内,应选择1名联席主承销商组建承销团。联席主承销商必须为本次比选结果中排名第6名至第10名的机构。各承销团中牵头主承销商承销比例为70%,联席主承销商承销比例为30%,承销团的最终承销费率以中选牵头主承销商的报价费率为准。

备注:排序前三名的中选人依次为3期普通中票的牵头主承销商,排序四至五名的中选人依次为2期含权中票的牵头主承销商。

二、比选申请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银行金融机构,每家金融机构仅允许有一个主体(含分支机构)参与比选申请,超过一个主体(含分支机构)投标的,则投标作废;

(二)具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A类、B类主承销商资格;

(三)2020年成功注册并承销过中期票据。

三、服务内容

(一)负责本次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中介机构(如律所、评级机构等);

(二)撰写本次中期票据相关申报文件并与主管部门沟通获得注册通知书; 

(三)组织本次中期票据承销,确保成功发行;

(四)承担本次中期票据存续期服务工作,履行后续管理义务;

(五)其他中期票据申报和发行工作中的相关事宜。

备注:原则上,自川高公司启动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工作起20个自然日内,各承销机构应完成行内相关审批并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上报所有相关注册材料。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完成上述要求,蜀道集团有权取消相关承销机构参与川高公司下期债务融资工具比选资格。

四、比选申请报名

比选申请人请于2021年11月16日至18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报名。报名需将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鲜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彩色扫描件发送至1021633245@qq.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比选申请人名称+川高公司2021年中期票据承销商选聘投标报名材料。超过2021年11月18日下午17:00,将不再接受报名。以上报名材料原件请于2021年11月23日下午17:00前寄达比选人联系人处。

比选人在收到报名材料扫描件后,将比选资料发送至比选申请人报名邮箱。

五、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比选申请文件请于2021年11月25日下午17:00前寄达比选人联系人处。比选申请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迟到的比选申请文件、未按照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予以拒收。

比选人定于2021年11月26日下午14:30进行比选申请文件开启会议,届时请比选申请人登录腾讯会议APP参加,开标会议具体链接信息将单独通过报名邮箱通知各比选申请人。参会人员须为比选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否则视为放弃参加选聘。比选申请文件开启会议上比选人将宣布各比选申请人的名称,由各家检查文件密封性后开启。

以上内容如有变化,比选人将另行通知。

六、比选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比 选 人: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一街535号两江国际A座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28-85056232

电子邮箱:1021633245@qq.com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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