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公示
2022
03/23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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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和省委审计委员会同意并经省政府批准的2022年审计项目计划安排,我厅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3月24日起,对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以来重大投资收益、债务风险水平、财务信息质量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推进等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审计组人员及联系方式

组长:袁巍  企业审计处处长

副组长:唐明雄  企业审计处副处长

朱远林  企业审计处副处长

成员:汪竹青、骆映梅(主审)、刘知源(主审)、陈琴、刘小飞、廖实、邱晓、杨宇晴、唐萌、李颖、刘名媛、代碧焱、易谆等。

审计组现场工作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天府一街两江国际A幢2515室

公示期间,若有需要反映的情况、问题或线索,请及时与审计组联系,审计组将依法履行保密职责。审计组联系电话为:18180233609;电子邮箱:11313360@qq.com;来信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永兴巷15号四川省审计厅企业审计处。

二、审计组在审计工作期间应严格执行的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

审计组人员在审计工作期间,应依法审计、廉洁从审、秉公执法,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具体内容附后),敬请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对审计组人员执行相关要求和纪律的情况予以监督。

违纪举报电话:四川省纪委监委驻四川省审计厅纪检监察组 86522057

单位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永兴巷15号

邮政编码:610012

 

 

四川省审计厅赴蜀道集团审计组

                                         2022年3月24日


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一、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二、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三、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

四、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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