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集团)拟选聘律师事务所,作为常年法律顾问,承担公司日常法律顾问服务工作。依据《四川省国资委及所出资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试行办法》(川国资委办[2019]9号)规定,由蜀道集团作为比选人,采取公开比选方式选择法律服务机构。
蜀道集团由四川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新设合并方式组建的省属国有企业,作为全省交通强省建设的主力军和排头兵,蜀道集团在交通基础设施设计施工建设领域具有全球竞争力,业务涵盖公路铁路投资建设运营、相关多元产业(交通工程建设、交通物流、交通服务、交通沿线新型城镇化建设、工程设计咨询等)、智慧交通、产融结合四大板块。蜀道集团所属各级全资和控股企业332家,业务遍及20多个国家和地区,员工约5万人;总资产超9400亿元,占省属企业资产总额的近一半、居全国省级交通企业第二位。投资建设运营高速公路总里程超1万公里,其中建成通车6444公里、占全省的约77%,在建3378公里、占全省的约79%;投资建设运营铁路总里程6993公里,其中建成通车3525公里、占全省的约65%,在建2368公里、占全省的约84%。为了提高依法治企的能力,为蜀道集团在日常法律事务、重大投融资等领域发挥法律的护航作用,预防法律风险,蜀道集团决定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择优选择2022—2024年度筹融资与产融结合类常年法律顾问单位1家。
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筹融资与产融结合类常年法律顾问项目(项目名称)法律顾问工作范围仅包括常年法律顾问,常年法律顾问全面负责蜀道集团本部的日常管理与经营业务方面法律事务。
二、比选范围及工作内容
(一)服务范围
蜀道集团选聘筹融资与产融结合类集团常年法律顾问,除提供日常法律服务外,要求律所的顾问团队擅长银行与融资/资产证券化及衍生品/资本市场境内外发行等业务领域。
(二)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合同期限为三年,第一年为试用期,每年年底经比选人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
(三)服务范围
对蜀道集团重大决策、涉法问题、管理行为、合同行为等提供合法合规性法律意见,解答有关法律咨询,包括但不限于:
1.参与日常经营业务的法律风险评估与合法性、可行性论证;
2.协助集团起草、制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3.协助集团起草、制订、审查或者修改涉法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和各类业务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
4.应集团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受集团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应集团要求,就集团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
5.接受电话、邮件或现场法律咨询;
6.对集团涉诉、涉案事宜,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
7.根据集团需要进行法律培训,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8.协助集团开展依法治企和法治宣传相关工作,为集团网站相关栏目提供有关法律法规素材,协助建设集团网站依法治企栏目,对法律咨询问题进行解答;
9.协助集团开展合规管理工作,协助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进行合规风险识别预警,就合规风险应对处置措施进行论证、提供咨询,开展合规审查等。
(四)服务方式
法律顾问单位须按照本公告对律师的基本要求,为集团选派熟悉业务,并具有大型国有企业服务经验的专业律师团队提供法律服务。
法律顾问一周在集团的固定坐班时间不低于1个工作日,同时根据集团需要参加具体事项专门会议、听证会、论证会和专题研究论证等活动。
三、资格要求
(一)律师事务所
1.律师事务所具有四川省内司法机关颁发的执业许可证,参选律所必须住所在成都,或是在成都注册设立的分所,以确保本地服务的及时性。
资料要求:律所执业许可证。
2.近三年以来,未受过行政处罚、行业惩戒或有效投诉,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的;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的;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资料要求:律师事务所承诺函。
3.律师事务所2020年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000万元(含)以上。
资料要求: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印证页面复印件。
(二)服务律师团队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纪律意识,选派的律师团队成员须全部取得律师执业证,且法律职业资格证为A证。
资料要求:法律职业资格证、律师执业证。
2.熟悉民法典、诉讼法、证券法、信托法、招标投标法、刑法及金融投资等领域。
资料要求:律师简历。
3.2018年1月1日至今,团队任一成员担任四川省省属国企及下属企业常年法律顾问项目累计至少3个;2018年1月1日至今,任一团队成员代理标的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诉讼案件累计至少3件。
资料要求:业绩应附合同复印件,若比选申请人提供的合同无法体现比选文件要求,则还需提供服务采购方出具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4.2018年1月1日至今,团队任一成员参与过企业IPO、上市公司收购、再融资或资产重组、资产证券化法务服务其中一项。
资料要求:业绩应附合同复印件,若比选申请人提供的合同无法体现比选文件要求,则还需提供服务采购方出具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6.参与本次比选的约定:
比选人重组整合后法律服务工作量大、涉及面宽、专业性要求强,法律服务的业务领域进一步细分,律师团队在不同领域的专业分化也日趋明显,为保证比选人获得更全面的法律保障、更专业化的法律服务,比选人本批次有蜀道集团交通主业与相关资源开发常年法律顾问、蜀道集团筹融资与产融结合类常年法律顾问、蜀道集团投资并购与资本运作类常年法律顾问三个项目同批次进行比选招标,比选申请人只能报名参与上述三个项目中的1个项目。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1年12月7日至2021年12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由经办人携带①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比选申请人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加盖单位鲜章)到成都市武侯区科园二路10号航利中心1栋1单元17楼免费领取比选文件。报名领取比选文件后,不能转让比选资格。
2.比选文件有关通知(若有)由比选申请人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自行查阅与下载。
3.比选申请人应在报价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比选相关内容,比选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比选人联系,因未能及时下载通知书(如果有)的相关责任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4.若因疫情等其他政策原因,造成比选不能开展、延期开展或者采用其他线上方式开展,蜀道集团将及时在官网公布,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及截止时间:递交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上午10:00--10:30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
(二)比选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武侯区两江国际A栋22楼2号会议室。
(三)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四)比选申请文件概不退还。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两江国际A栋
邮编:610066
联系人:李先生 吕先生
电话:19938115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