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补遗书以《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规内控体系建设咨询服务项目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为基础,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进一步对招标文件予以完善与补充,作为投标的共同基础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执行的依据,若招标文件与补遗书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银行保函均须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如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不能出具银行保函,则由该银行系统内其他支行及以上银行出具。
(2)若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不能出具银行保函,且该银行系统内其他支行及以上银行也不能出具银行保函的,开户银行应出具相关说明,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须通过银行电汇或现金转账的方式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划入招标人的指定账户,且须在投标截止期前(宜在投标截止期前一天)到账(由招标人进行核查)。转账时需注明资金用途:(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指定招标咨询单位为收款银行账户:
账户名:四川川高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楠支行
账号:431320100100002696
注:由于银行原因,可能保证金不能实时到账,各投标人提前办理交纳投标保证金相关事宜。
注:投标人在交纳保证金时,请务必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保证金账号,以确保保证金的安全、有效、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