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交投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选人”、“交投物流公司”或“公司”)拟公开比选某现代物流基地项目策划方案咨询服务机构。根据四川省国资委相关规定以及集团中介机构聘用管理有关规定,现将公开比选咨询服务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比选人:四川交投物流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某现代物流基地项目策划方案咨询服务
3.项目情况简介:本项目位于川渝高竹新区,预计占地面积约800-1200亩(以实际为准)。项目拟打造商贸流通、现代物流、供应链、新型物流科技融合发展的综合性现代物流基地。
4.服务内容:在充分、准确的区域经济、产业分析和市场调研等的基础上,结合上位规划及政策、项目开发条件、开发企业业务及资源禀赋等,为比选人提出项目开发策划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1)区域产业经济分析、上位规划及政策解读、物流及供应链分析、类似项目标杆案例分析、企业自身资源分析、项目市场及客户分析、项目定位及功能业态规划(需包含合理的推导逻辑、数据支撑等)、建设规划,发展规划、效益分析、发展建议等。
(2)配合比选人向政府、内外部评审汇报。
(二)比选申请人的报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关从业资质。
2.专业从事物流、供应链等产业地产研究的咨询服务机构,具备类似项目服务经验,为政府、大型国有企业、世界500强企业、上市公司、物流类企业等提供过园区开发、物流及供应链设施等策划、规划咨询工作业绩,案例不少于5个。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2年效益报表无亏损,成立至今在比选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省国资委处罚及通报批评。
4.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比选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成交或严重违规、违约问题;比选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比选申请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资格后审
不符合比选资格的将被比选人拒绝,比选人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比选申请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比选申请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组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比选资格条件的申请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比选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1年7月23日上午9:00时至10: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比选申请文件(文件包封见比选参选人须知规定,文件内容及格式详见附件,不限制附上比选申请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支撑性资料)以现场提交方式送达四川交投物流有限公司(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163号银海芯座B栋22层)。比选申请文件送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23日上午10:00时,比选人定于比选申请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启封,比选申请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启封结果,否则视为默认启封结果。
2.未按比选参选人须知规定进行包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五)评审方法
1.本项目的评审小组由比选人根据本次比选特点按照相关规定组建。
2.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在中选结果确定前是保密的,评审在有关部门监督和保密的状态下进行。
3.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小组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比选申请人,不得接受比选申请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
4.评审程序:符合性审查--资格审查--详细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5.在评审过程中,凡未通过上一评审的比选申请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审程序。
6.评审期间,评审小组成员根据需要对某些比选文件涉及事项进行质询,比选申请人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必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7.评分原则和方法:
(1)严格依法评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2)严格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3)本次评分采用综合评分法。比选人不保证价格最低标能够中选,无义务承担对未中选人的任何责任。
(4)评审小组按照评分方法要求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审打分,以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三名中选候选人(若不足三名,则按相应数量推荐)。
(六)中选公示及通知
1.评分结束后,评审小组按评分总得分高低排序并按评分由高到低推荐三名中选候选人(若不足三名,则按相应数量推荐)。
2.比选人在评分后将评分结果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交投物流有限公司和交投智采网站上公示,公示后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3.中选方须按“中选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比选人签订合同。
4.如中选方违约,比选人可在比选申请人单位中按得分高低依次重新选定中选单位。
(七)相关说明
1.比选人承诺,将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对待所有比选申请人,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评选工作;
2.公开比选期间,如果比选人发现中选人存在比选材料与比选公告要求不符、弄假作虚等情形,比选人有权取消中选资格或是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一切责任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3. 因本项目目前处于前期筹备阶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比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中标单位应按照比选人书面通知的时间与比选人签订正式合同。无论任何原因导致本项目终止的,比选人有权不再组织中标单位签订正式合同,中标通知书自动作废,并由中标单位承担因本项目比选投标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4.未尽事宜,以比选人最终通知为准。本项目比选文件的解释权归四川交投物流有限公司。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蜀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交投物流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及交投智采网站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交投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28-87570947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三色路163号银海芯座B栋22层